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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凱潔 60684042I
阿根廷教育行政組織與學制
ü 阿根廷在哪兒?
位於南美洲南端,國土面積約3,761,274平方公里(含南極洲領土約100萬平方公里),為領土第二大國,僅次於巴西(中華民國外交部,2011)。
ü 阿根廷人是誰?
95%以上為印歐-印第安人混血(又稱高喬-高喬人),這是自16世紀殖民統治以來其本身的結果。
阿根廷教育概況
政治立法與教育發展
ü 阿根廷雖然1816年脫離西班牙救火的獨立,不過由於境內的戰爭,1853年才創建首部國家憲法。此同為阿根廷教育系統的開始。該部憲法在實施期間歷經多次重大修改,現行憲法於1994年8月23日頒佈生效。
ü 當前的阿根廷共和國在國體上為聯邦制國家,施行代議制民主政治 制度;在政體上則採行總統制,以總統為國家元首,由人民直選,任期四年。
ü 阿根廷是聯邦制國家,教育上以聯邦憲法為基礎,規定所有居民包括外籍人士在內,都享有受教育的同等權利,並授權聯邦政府立法機關負責規劃公立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以及大學教育事宜。
ü 1993年,阿根廷另一重要教育法源—聯邦教育法24195號(FederalEducation Law No. 24195)獲得通過,教育分權化的歷程亦因之而得以制度化。
人口組成與教育發展
根據中華民國外交部(2011)至2010年10月止,阿根廷人口數量大約為4,009萬人,主要是西班牙和義大利移民移民後裔,大部分信奉天主教,以西班牙語為官方語言。
1884年,阿根廷國會國民國民識字率達97%,高於法定國家與中高收入國家(UMI)的平均比率89.9%及94.3%的平均識字率,這與阿根廷很早就實施了。
政府通過1420基礎教育法(1420基礎教育法),確認了國家應為學齡兒童提供公共教育的義務,對日後初等教育的廣泛傳播有極顯著且深遠的影響(Giovagnoli,2007)。
根據統計,1883年,6-13歲的學齡兒童僅接受接受公立學校教育1931年時提高到75%,其中公立小學的數量更從1880年的1,279所成倍增至1930年的10,776所(Auguste等。,2008年)
阿根廷成為首批被公認擁有高水平人力資本與良好教育質量的拉丁美洲國家之一。
經濟狀況與教育發展
經濟方面,阿根廷受益於豐富的天然資源、普及的教育水平、出口導 向的農業特區以及多元化的產業基礎,成為拉丁美洲經濟發展水準較高的 國家之一,也是繼巴西與墨西哥之後的第三大經濟體。
教育行政組織架構與任務
阿根廷國家教育系統內的教育行政組織架構分 為:文化教育部、聯邦文化教育委員會,以及管轄當局的各省和自治區城市布宜諾斯艾利斯。
一、 文化教育部(Ministerio de Culturay Education)
阿根廷聯邦政府內設文化教育部作為中央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文化教育 部長是內閣成員之一,由總統任命,在文化教育方面對總統負責。
二、 聯邦文化教育委員會(Consejo Federal de Culturay Educación)
作為教育諮詢單位的聯邦文化教育委員會
三、 管轄當局的省教育行政機關和聯邦自治區教育行政機關
負責執行教育政策之省及聯邦自治區教育行政機關管轄當局,其職責 包括(聯邦教育法第59條):
(一)計畫、組織和管理轄區的教育系統。
(二)在聯邦文化教育委員會議訂的原則下,核准各級各類學校教育課 程。
(三)公立教育體制的組織經營,以及轄區內私立機構的授權、監督與管 理。
(四)適切的調整、執行聯邦文化教育委員會的決議。
(五)對教育系統進行定期評估,增進教學品質。
(六)整合教育人力,促進各式教育組織的參與,並改善在技術及教學貢 獻上的教學品質,強化教育實踐。
學制架構與內涵
根據1884年通過的1420基礎教育法是阿根廷基礎教育系統發展的基石, 該法除為基礎教育階段的學校設立原則提供指導方針外,同時也確認了國家須為6至14歲的學齡兒童提供公共的、強制的、免費的教育之義務 (Giovagnoli, 2007)。
一、 基礎教育
分為兩種教育
(一)學前教育(Pre-school Level)
兒童3至5歲的學前教育中,僅5歲那一年屬於強迫性質的義務教育。此
階段的教育目標在刺激兒童思考與口語表達能力的發展,培養團體生活技 能,以及強化家庭與教育機構間的連結。
(二)一般基礎教育(General Basic Education Level,EGB)
5到14歲的強迫教育學前教育一般基礎教育多元高中一般基礎教育含括 初等教育(小學)和2或3年前期中等教育(國中)二個教育層級,而前期 中等教育階段是所有後期中等教育模式共同必備的基本週期(Ciclos)。
(三)後期中等教育(Polimodal Level)
〝Polimodal〞是為「多元模式」之意,一般修業年限為三年,有些學 校則為四年(從15至17/18歲),有多種教育模式可供選擇:
(1)課程以進入未來工作領域及參與公民生活所需具備之各種知識為主的中等教育導 向。
(2)強調職業領域所需專業知能培訓的技職教育模式。
(3)提供各種藝術形式課程方案的藝術教育模式。
(4)促進個人和社會發展的青年與 成人繼續教育模式。
想進入大學深造的學生必須完成這一階段的學習。
二、高等教育(Educación Superior)
阿根廷的高等教育系統包括大學校院及非大學校院兩類,教育宗旨在
培養具科學、人文、技術等素養的高級專門人才,以及推廣科學發展和技 術研究。
進入大學系統的方式與修業年限,依高等教育類型及專業領域的不同 各有其規定。多數的公立大學遵循公開招生政策,部分私立大學或機構則 採用類似於美國大學的招生程序,如等質測驗(Equivalent Test)、提供論 文、參加面試、接受指定的先修課程或入學考試等(Rozada & Menendez, 2002)。
2. 非大學校院(Nonuniversity Institutions)
在阿根廷,非大學校院層級的高等教育主要是由教師培訓機構、技術訓練機構、藝術教育學校,以及1-4年修業年限不等的短期課程所組成(Theiler, 2005),其中公立機構的管理和資金來源 有賴於各省級政府和布宜諾斯艾利斯市政府,私立教育機構則可透過收取 學費來獲得資金。
三、八種教育模式(Modalidades)
(一)職業技術教育
由特定職業領域的技師和高級技師負責培訓,提供一般教育、科學、科技、專門技術領域的 職業訓練。
(二)藝術教育
藝術教育包括:各級各類的教育機構為兒童與青少年所提供的音樂、視覺藝術、舞蹈和戲劇等藝術教育方式;專門導向的特定藝術形式訓練; 以及在高等教育機構內教授的藝術教育課程。
(三)特殊教育植基於全納教育
特殊教育的實施旨在確保因臨時或永久性因素而導致殘疾之人士,其在各級、各類型教育 體系接受教育的權利。
(四)青年和成人繼續教育
健全課程與繼續教育機構組織,對未完成義務教育之青年和成年人,提供繼續教育的機會,旨在落實國家掃盲政策,並履行義務教育法之規定。提供基本訓練,發展寫作技巧、溝通能力與人 際關係;培養參與社會、文化、政治、經濟和行使權利的能力等等。
(五)鄉村教育
為解決鄉村地區因資源不足而導致的高輟學率與高留級率問題。
(六)跨文化雙語教育
保障原住民族教育權利之規定
(七)受拘禁者之教育
此類教育模式的目的,在確保遭監禁之罪犯的教育權利不會受到剝奪,以推動教育的全面發展。
(八)家居與醫院教育
在義務教育期間,對因健康因素而未能定期參加各級教育機構所提供之正規學習活動的學習者,政府有責提供家居及醫院教育,以確保學習者的受教權利,並增進讓他們在重新回到教育機構時,得以繼續學習與融入共同教育體制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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